2016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统计工作已经开始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,国家自
2016年
1月
1日
起,实施全面二孩政策,自愿只生一孩的夫妻,不再发放【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】,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相关政策,凡领取了【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】的家庭,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8周岁止,每年发放独生子女费120元。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,由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,一方有工作单位,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,由有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支付,因此,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表格,请勿漏报,错报,纸质表格请与10月25前报送到校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210,电子表格请发送到mushiyuanyangying@163.com
2016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登记表下载